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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2018年高速通行费可开增值税电子发票

发布日期:2018-01-08 09:01:14

交通运输部表示,自2018年1月1日起,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高速公路交纳的通行费或ETC卡充值费,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
  今年7月,交通运输部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》。方案明确,要依托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,电子停车收费系统,也就是ETC,以及税务部门增值税新系统,并升级收费系统,来建设全国统一的发票服务平台,实现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。

注意!2018年高速通行费可开增值税电子发票


资料图

  交通运输部表示,目前部省两级的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已经基本完成,已经具备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服务功能。

  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,已经联合发布公告,明确了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编码规则,开具流程相关规定,平台上线的时间,以及业务投诉咨询等方面的一些信息。

 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吴春耕表示:从2018年1月1日起,使用 ETC卡或者用户卡,通行高速公路,缴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预存的充值费,都可以通过发票服务平台来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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